临沂职业学院低空经济学院2026年寒假教师企业实践锻炼实施方案

作者: 时间:2026-03-12 点击数:

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及学校关于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的相关要求,落实《临沂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(修订)》(临职院办发〔2025〕29号)文件精神,切实提升我院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和“双师型”素养,结合低空经济学院专业建设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学校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,聚焦低空经济领域专业人才培养需求,通过组织教师深入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,强化教学与产业实际的衔接,提升教师专业实践能力、课程开发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,为打造高水平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、培养符合行业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坚实基础。

二、实践参与对象及时间要求

(一)参与对象

专业课教师、公共课教师、行政人员。

(二)时间要求

实践参考日期:2026年2月2日至2月14日、2月24日至3月3日(教师可结合企业实际及个人情况,在参考时段内统筹安排实践时间,确保满足累计时长要求)。

时长标准:

专业课教师:每年实践不少于1个月,入职5年及以上教师近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(注意:专任专业课教师,即使参加了脱产实践锻炼,除去脱产实践锻炼的当年,仍须每年参加不少于1个月的企业实践锻炼);

公共课教师:每年考察、调研和学习不少于7天,鼓励参照专业课教师要求开展实践;

行政人员:根据专业归属及实践任务,由学院统筹确定实践时长。

三、实践企业及岗位安排

(一)指定合作企业及实践方向

学院优选3家本地校企合作企业,覆盖低空经济相关产业链关键领域,教师可结合专业方向及个人发展自主选择:

1.郯城县农村产业发展服务集团有限公司:无人机植保与虫害治理,无人机物流配送,无人机森林防火与巡河检测。

2.山东沂蒙交通水利集团有限公司:无人机技术培训,无人机物流配送,无人机道路、仓储巡检。

3.翔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:无人机技术培训,无人机物流配送,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技术应用。

(二)自主联系企业及要求

教师可自行联系与低空经济领域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实践,需满足以下条件:

1.企业具备合法资质,实践岗位与教师任教专业或研究方向高度相关。

2.提前向学院教学服务中心报备企业资质证明、实践岗位说明、实践计划。

3.经学院审核通过后,方可开展实践,未报备或审核未通过的,实践经历不予认定。

四、实践内容及预期成果

(一)核心实践内容

专业课教师:深入企业一线岗位,参与生产操作、技术研发、项目管理等工作,掌握低空经济领域核心技术、工艺流程、岗位标准及行业发展趋势。结合教学需求,开展课程开发、实训项目设计、技术服务等工作。

公共课教师:围绕低空经济产业发展需求,开展行业人才素养、企业文化、产业政策等方面的考察调研,优化公共课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,强化课程与专业的融合度。

(二)预期成果要求

1.专业课教师:修订1门相关专业课的课程标准,附课程知识图谱、技能图谱、问题图谱各1份;形成实践岗位能力分析报告1份(不少于2000字)。

2.公共课教师:完成不少于2000字的总结报告1份。

五、实践组织管理

(一)成立管理与考核机构

学院成立教师企业实践督导小组,由院长任组长,副院长任副组长,成员包括专业带头人、骨干教师及企业代表,负责实践统筹管理、过程督导及协调保障。联合实践企业成立考核验收小组,共同制定评价标准,负责实践过程检查、成果审核及成绩认定。(学院企业实践督导小组见附件)

(二)学院平台任务

1.完成3家合作企业信息录入(含企业资质、岗位信息、联系人等),确保系统备案功能正常。

2.创建学院寒假教师企业实践活动,开启系统备案通道。

3.加强过程管理,通过平台监测、电话沟通、现场巡查等方式,随时掌握教师实践动态,及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。

(三)教师实践要求

1.完成备案流程:通过数字校园门户或手机端工作台填报实践信息,经学院教学服务中心、院长审批完成备案,未备案或备案未完成的,实践经历不予承认。

2.严格考勤管理:实践期间每日在规定地点完成上下班两次定位考勤,时间间隔不少于6小时,未开启定位按缺勤处理,考勤天数以平台记录为准。

3.提交实习周报:每周日前通过系统提交不少于300字的“实习周报”,内容包括本周实践内容、成果、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思路等。

4.规范成果提交:实践结束后,按要求上传成果材料及佐证材料(需与申请时一致),提交经实习单位和学院盖章后的《临沂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锻炼评价鉴定表》扫描件。

5.遵守纪律要求:以企业职工身份严格要求自己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企业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,树立安全意识。确需请假的,须经实践企业和学院同意并履行请销假手续,严禁借实践名义从事无关活动。

六、实践结果认定与材料报送

(一)成绩评定标准

成绩组成:考勤分数占20%、实践周报占20%、实践成果占60%;

合格标准:实习系统按任务评分策略计算得分,60分及以上为合格,低于60分为不合格;

不合格情形:平台签到未超过实践总天数1/3,或提交的实践成果与预期成果不一致的,实践成绩按不合格处理。

(二)材料提交要求

教师需在实践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,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:

纸质版《临沂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锻炼评价鉴定表》(经企业签字盖章);

实践成果材料(课程标准修订稿、图谱、分析报告、总结报告等);

其他佐证材料;

同时通过系统上传上述材料的扫描件,确保材料真实、完整、清晰。

(三)材料报送流程

学院在实践结束后2周内完成材料审核、评分及成绩核定,将《临沂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锻炼评价鉴定表》、实践成果佐证材料等建档留存。学校教务处直接从企业实践平台导出数据录入职称平台,学院配合完成数据核对工作。

七、附则

本方案未尽事宜,按照《临沂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(修订)》(临职院办发〔2025〕29号)执行。



低空经济学院

2026年1月25日